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
“志愿军老战士助人为乐奖励基金”章程
第一条、基金宗旨
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“志愿军老战士助人为乐奖励基金”是在商学院党总支领导下,由商学院张老师发起,为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,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,倡导关心他人、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尊敬师长、互帮互助、互学互爱、关心集体、自尊自强、诚实守信而建立。
第二条、成立背景
张老师父亲原为23军67师199团副连长,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中曾荣立贰等功1次、叁等功6次、肆等功2次,1953年7月朝鲜第四次石砚洞北山战斗中身负重伤留下终生残疾(贰等乙级残废军人),于1984年9月18日去世。时年张老师读大三,面对如此打击,张老师55名同班同学伸出了援助之手,捐款200余元(相当于当时10个月的生活费)。2017年年底,上海电机学院党委依据上级政策给予张老师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1万元的特别关心。为感谢党组织的关心、传递和弘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,报答同学、社会的关爱,张老师决定捐出全部3万元发起设立“志愿军老战士助人为乐奖励基金”,奖励商学院关心他人、助人为乐、自强自立的同学和老师。
第三条、奖励办法
奖励基金每年6月评比颁发一次,暂定连续举办五届。
每届奖项设置:
一等奖1名:2000元;
二等奖2名:各1000元;
三等奖6名:各500元
第四条、评定工作小组
组 长:商学院党总支书记
副组长: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
秘书长: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
组 员:全体辅导员、班主任
第五条、参评对象
商学院全体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、留学生,以及在职教师。
第六条、时间安排
1.宣传动员:通过学院大会、自媒体、主题班会等方式,营造浓郁的助人为乐的氛围。
2.学院办公室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班级、同学提名,或个人申请:每年5月中上旬。符合评定条件的填写《商学院志愿军老战士助人为乐奖申请表》,将申请表(电子版、纸质版)交至商学院楼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3.院系初审:每年5月中下旬。评定工作小组对入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、评比,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4.公示:每年6月上旬。
5.颁奖:6月中下旬。
第七条、有关说明
1.择优评选。
2.不按时间要求填写并上交申请材料者,不予参评。
3.本办法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